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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税种】湖南省税务局正式成立,发布多家纳税企业优惠消息

  • 财税问答
  • 2021-03-11
  • 云小编
6月15日上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部署,按照前期统一思想、顶层设计、动员部署、全国各省***部署,以省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统一挂牌为契机,继续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全力打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攻坚战,努力构建优化的,,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深入践行“机构改革、服务第一”的理念,不断提高纳税人的获取感和满意度,担当新角色,展现新形象、新作风,共同开创新时代、新税种的美好未来。按照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先挂牌后"三定"的顺序推进税制体制改革,先稳定省级局改革,,然后扎实推进市、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和地税机构,再移交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市、县级税务局将在7月底前逐步完成新机构的集中办公和挂牌改革。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南省税务局开门营业。过去,分税制改革起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当年中央财政收入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分税制改革将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分享税,旨在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接着,2002年所得税分税制改革和2016年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后,地方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此背景下,新一轮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为什么要合并国税和地方税?1993年以前,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只有一个税务局,负责所有税收和非税收收入的征收。中央政府将收入汇总后提取。但是,当时中央收入的比重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下降。为了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分为国税和地税。国税负责征收中央税收,地方税负责征收地方税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税与地税分离的弊大于利。企业抱怨多税征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和地方税收执法标准的不同也困扰着许多企业。随着地方主营业务税向中央和地方分摊增值税的转变,增值税成为最大的主要税种,分税已成为主要税种,也为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奠定了基础。在此背景下,为了降低征缴成本,理顺责任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和地方税务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本辖区内各种税收和非税收收入的征管工作。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国税和地方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和地方税务机构,具体承担管辖范围内各种税收和非税收收入的征管工作。国家和地方税务机构合并后,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和管理体制。新的税务机关将从社会保障等多个国家获得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职能。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重大变化。毫无疑问,这将使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障收入在制度上更加规范,在实施上更加刚性,这不仅有助于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也为未来税制改革创造条件,统一政府税收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彻底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纳税人无疑是我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国家税务机关与地方税务机关的合并,从根本上解决了“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纳税人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减轻纳税负担,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这有利于今后减税政策的实施。此次全国地方税合并将对未来中国地方经济和地方政府行为产生深远影响。从长远来看,国家和地方税收的合并有利于形成规范、高效的税收体系。国税与地税合并后,垂直管理体制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方税征收率低的问题。提高征收率将缩小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之间的差距。同时,也有利于今后减税政策的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始终把服务好纳税人作为推进税务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集中编制下发《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税收征管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推出“一处办公”、“一重点咨询”、“一网管理”等一系列利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税务服务水平;依法清理不符合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的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和执法标准,增强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的9365个纳税服务机构除了设有专业的纳税服务机构外,还实现了“一个一个办公室”,12366个纳税服务热线实现了“一键协商”,为逐步提高社会和纳税人的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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